記者 陳里予
  晨報訊 昨天,上海市民政局發出關於醫療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從本月起,上海醫療救助工作將引入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首先從住院醫療救助執行,逐步覆蓋門急診醫療救助。
  申請事後醫療救助的低保家庭成員,正在享受低保的,家庭經濟狀況不重覆核對,只需核對其醫療費用、商業保險中有關醫療費用理賠等未核對的事項。不過,低收入家庭成員需核對其家庭經濟狀況及醫療費用、商業保險中有關醫療費用理賠等事項。其中已獲得醫療救助“一站式”實時結算資格的人員,不需要核對其家庭經濟狀況,只需核對其醫療費用、商業保險中有關醫療費用理賠等未核對的事項。
  家庭收入核對為申請之月前三個月的收入,家庭財產核對為申請之月上月末的財產,醫療費用支出為申請之月至所提供的醫療費用單據中時間最早那張單據所在月份。醫療費用一般是指本自然年度中發生的費用。
  (原標題:本月起醫療救助要核對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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